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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录入2020届毕业生就业方案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0-04-01 来源: 点击数:

关于录入2020届毕业生就业方案的通知

各学院:

就业方案是学校研判就业形势和制定相关政策的依据。疫情防控期间,为及时掌握毕业生就业情况,针对性采取指导帮扶措施,以及做好后续就业派遣和就业统计工作,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2020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〔2020〕2号)、《关于改革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司函〔2019〕106号)文件精神,现将2020届毕业生就业方案录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毕业生生源信息确认

1.严格根据学籍信息确认毕业生生源。各学院就业干事认真与本学院教学干事核对毕业生生源数据,确认毕业生生源,特别是往届延期到今年6月毕业的生源。延期至2020年以后毕业的学生信息不属于2020届生源。

2.生源信息修改报送。生源信息体现在报到证上的有姓名、性别、专业、学历、修业年限(学制)、培养方式、生源所在地(主要针对报到证开回生源地的情况)。目前学校还有6名学生的生源异动处理结果未得到相关学院的准确回复,就业工作月报(201912-202001期)里面详细说明了最后一次生源异动情况,请各学院抓紧时间查看并落实。新增生源需填写附件1(参考附件2)、删除生源则需提交删除生源信息审批表(附件3)并上报就业指导中心处理。

二、毕业生就业方案录入

1.学院收集就业方案相关材料。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(如就业协议书、劳动合同复印件、单位录用证明、接收函等),疫情防控期间,就业证明材料可拍照或通过邮寄提供给辅导员。同时登陆就业网按照流程录入就业相关信息。就业方案填写注意事项见《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0届毕业生就业方案填写注意事项》。

2.学院核对就业方案。各学院认真核查毕业生就业信息,确保上报就业数据的真实性,及时审核,做到不拖不漏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1.各学院应认真核对生源信息,及时、准确录入就业方案,做到毕业生去向确定一个、录入一个。4月起学校实施就业情况“日查周报”制度,就业指导中心每天实时跟进91平台“就业方案”填报情况,每周通过系统统计最新就业数据,并适时向就业干事通报就业情况,每两周向各学院学管书记反馈相关情况,每月向学校领导汇报一次整体情况。请各学院务必要积极收集材料,及时录入系统,并按时准确完成摸底报送工作。

2.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就业情况填报和审核工作,加强对自由职业和其他录用形式就业的审核,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,不得将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,不得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,不得将毕业生顶岗实习、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。要坚决查处任何形式的就业率“注水”等作假问题。

3.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方案的录入工作,就业干事要熟悉相关业务,负责本学院数据核对及更新,根据毕业生《就业协议书》等就业佐证材料,确定每一位毕业生的就业去向。

附件:1.新增生源报送表

2.生源信息字段对应标准代码

3.学院删除生源信息审批表

就业指导中心

2020年4月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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